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第七百一十六章 新的棋子

类别: 历史 | 架空历史 | 特种兵 | 铁血 | 争霸流 |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 银刀驸马   作者:银刀驸马  书名: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更新时间:2016-02-24
 
自己一直站在她这一边,而自己生性懦弱,对她言听计从,所以国家的实权由她掌握。从此朝鲜进入了名义上由他这个国王亲政,实际上为闵氏外戚集团统治的时代。朝鲜王国的最高统治者不再是国王一人,而是“两殿”——即国王“大殿”和闵妃“中殿”。

闵妃的美貌不及顺娥,但聪明智慧则过之,并且善解人意,待人处事一团和气,不但对自己的养母赵大妃极其孝顺,对顺娥也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心,甚至在顺娥分娩时亲自带礼物去看望,毫无妒忌之意,正是她这样的表现,才拉近了他和她的距离,他终于被她的智慧吸引,和她成为真正的恩爱夫妻。

尽管闵妃有政治才能,但她任人唯亲,到处扶植亲信、排斥异己,闵妃集团的主要成员闵谦镐、闵台镐、李最应(兴寅君,大院君胞弟)等人都是贪污腐化,卖官鬻爵,地方官也巧取豪夺,压榨民脂民膏以供奉闵氏家族,让朝鲜的政治更加趋于,加上日本利用通商条约的漏洞对朝鲜进行经济上的掠夺,使得朝鲜民众的生活益发困苦。

由于闵妃早年连丧多子,只有一个儿子李拓存活下来,因而她特别依赖巫祝、祈福之人,藉此以为安慰,“大作香币,日访名山,巫祝、方术出入禁掖,窃弄威福”,更加剧了民间的怨恨。这一次的兵乱,其实就是她早年种下的恶果。

他现在还记得,那天她匆匆忙忙的在几个忠心的臣子护卫下,狼狈逃出王宫的情景。

而今她音信断绝,生死未卜,着实令他牵挂不已。

虽然她惹了天大的麻烦,但他却知道,自己不能没有她。

可她现在去了哪里呢?

就在一个月前,乱兵还在宫中四处搜寻她,并称“中殿在,必尽戮我等;死。宁行大事而死,决不敢退!”父亲大院君闻言立即宣布她于“乱军中升遐”,并给她举行国丧,其后又将她的谥号定为“仁成”。他知道。父亲的计策可谓一箭双雕:一方面让在宫中搜寻她的乱军士兵和民众没有留在宫中的借口,只能放下武器解散,以恢复秩序;一方面防止她东山再起,因为在举办过葬礼之后,就算她还活着。也不可能以死人身份回宫了。

就象自己和顺娥的孩子……

想起已经“夭折”的完和君李鄯,李熙的心中没来由的一痛。

锐烈的风自高空呼啸而下,穿过人们的襟袖与耳畔,仿佛要在面颊上擦出痛痕来。夕阳半浮半沉,摇荡破碎的耀眼赤红,像是淋漓的一渠铁水泼洒在海上。

狂风亘古不歇,剥蚀了岸边的丘陵,使它们临海的一面深深凹陷下去,远看如同无数金色的岩砾波涛在起伏。那些朱彤地子的王旗与冠盖,被最后的日光剪成了伶仃的黑影。让风撕扯得歪歪倒倒的,几欲飞去。

衬着红霞的天幕,在那荒凉丘陵的脊线上,一列队伍正自展开。一百名乾国骑兵排成的长队之间,夹有两辆马车。

这些人默默的向南而行。

骑兵的阵列里,有个年轻的蓝衣军官正控着马谨慎地穿行。他面貌显得有些文弱,二十一二岁模样,腰间佩发,身上穿的是大乾的武官服,显得极是英武。

刚到马车近前。早有女官迎了上来行礼。年轻的军官在马上拱手还礼,道:“请即刻伺候完和君王子移驾。”

年长的女官闻言抬起头来,姿态还是恭谨,琅琅的声音里却有怒意。“王子旅途劳顿。又着了风邪,发热得正厉害。还请王将军见谅。”

年轻军官蹙起秀逸的眉,刚要开口,女官又一气说了下去。

“早上王子不过迟起了半个时辰,吴兆友大人便当众呵斥,已是大不恭敬。现下又三番几次地遣人来催促王子换乘马匹,究竟是何道理?王士珍将军,您既是来保护王子的大乾将军,理当正告吴兆友大人,王子血脉高贵,此去王京是为了国家甘冒杀身之祸。吴兆友大人身为大乾使节,却如此轻慢王子,便是轻慢朝鲜,还请自重。”一番话不紧不慢说到后来,口吻已颇严峻。

王士珍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并不开脱自己,道:“吴兆友大人是听闻此地夜间有野狼出没,便借着这个由头发作起来。只是我方才问过北地出身的兵士,据他们说这一带荒丘上野狼并不多见,一旦出现却必然数百结群,又十分迅猛。过往商团若非迫不得已,绝不走夜路,即便冒险赶路进城,也要备下逃生用的一等骏马,否则……王子若是在末将的马上,总比在马车里安心些。”

女官们均吃了一惊,过了片刻,才有个较稳重的匆匆从马车内捧出朱红白蟒的小衣裳与斗篷,递进马车的帘幕里去。王士珍拨马行至马车跟前,又等了好一阵子,里边的女官才撩起帘幕,送出个围裹厚实的十二三岁的少年,另有女官围上前来,七手八脚将那孩童送上马背,安置在王士珍的身前。少年双目虽然合着,却还看得出是秀丽的丹凤式样,眼梢轻扬,因发热昏睡,连眼皮都晕着病态的红。

“王将军,王子要是与您共乘一马么?”先前的年长女官这样没来由问了一句。王士珍一手挽缰,一手抱着那孩子,怔了怔才答道:“末将的马,总比兵士们的强些。”

女官仿佛还要说点什么,却又咽了下去,无言地行礼退下。

少年微微张开眼睛,停了一会,呓语般模糊地唤出一声:“王将军。”

王士珍低头应道:“末将在。”

少年费了点劲,才说出话来,“要是真的……遇上很多野狼的话……王将军不必过于顾虑我。”轻细的声音仿佛一把碎纸片,刚自嘴唇里断续吐出,便被迅疾的风一把夺了去,听不分明。

“您是朝鲜的王子,末将是您的随扈卫护,断没有抛下您自己逃命的道理。”王士珍自幼在军营生长,如此豪壮而殷勤的套话听得熟了,说来也顺畅。等到话出了口。心里才不禁一紧,如同平整的绸子从半腰里被挑了一丝出去似的,寸把宽的一道全抽缩起来。这少年的伶俐解事是赔着小心的,像是时刻担忧着会触怒了谁。已到了低微可怜的地步。

来朝鲜之前,他已经听说过,完和君李鄯虽是朝鲜国王李熙的长子,但却是侧妃李氏所生,深为闵妃所忌。闵妃表面上对他很是照顾,平日里嘘寒问暖,但无时无刻不想要这个孩子的命,尤其是在大院君为抑制闵妃,要求国王立其为王世子之后,而他的父亲和亲生母亲却保护不了他,于是有一天,他在宫外突然得了“急病”,就此“死去”,而他的母亲也得了失语症。再也不会说话了,从此失去了父亲的宠爱。

实际上,李鄯是被大院君秘密的送到了朝鲜旧都平壤,保护了起来。

而这一次,出于平衡朝鲜政局的目的,林逸青指示袁蔚霆,暗中找到了他。

“我是个当不了国王的王子……就算你救了我,我也给不了你什么好处……而且,王将军你的武艺也……”

年幼的王子忽然惊慌地住了嘴抬头看他,眼里分明翳着一层水的膜。却自己死死地收住了不许流下,映着近晚的火烧云,在下睫毛上盈出一道金光。

虽然心下明白孩子并无讥讽的意味,王士珍脸上却还是腾地烫了起来。

李尚宫已病困幽宫。身边的宫人与内侍亦只是对她虚应故事,闵妃尚不罢休,想要将她赶出宫廷,而她如果得知李鄯没有死,天知道她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而现在因为“壬午兵变”的原因,闵妃下落不明。李鄯这个庶出的王长子,终于可以“死而复生”了……

二十五的将军与十三岁的王子,就这样共乘着一匹高骏的蒙古马,默默走在尘土飞扬的队伍中,暮色里都是浓黑的剪影。隔着重重的锦绣衣裳与轻甲,王士珍还是能够觉得出那少年身上腾起来的热度,好似一只小炭笼在他怀里焐着。

那天夜里,李鄯与王士珍一行百余人抵达汉城北部的城市开城时已是夜半时分,较原本的预计迟了近两个时辰。大队在开城休整三日,而后改由水路,乘座乾国海军的炮艇,经海岸线入汉江口,航向汉城。

到了汉城之后,一行人并没有直奔王宫,而是在一处馆驿先歇息下来。

兵乱虽然已然平息,但汉城之内暗流涌动,王士珍是能够感觉到的。

“王子呢?”汤乾自一进门便问。

侍立两侧的乾军士兵俯首答道:“回大人的话,王子在风台上。”

风台是房屋最顶上的一层,并无四壁,只数根柱子支撑着一片挡雨的檐顶,却不避风,是朝鲜人宴客清谈的场所,夜间灯火通明,远远望去好似说书人的戏台子。王城内的风台讲究些,若不愿被人瞧见,那么便在四围放下竹帘子或纱帐子。

风台上空旷如洗,完和君本没有什么访客,一应的案几小榻也就不曾陈设,只是下着层层叠叠的堆花纱帘,西首单单搁着一张靶子,靶面上已零星地立了几支箭。

约摸十二三岁上下的少年,立在风台的最东首,脚步扎实,箭已上了弦,却引弓不发。

少年穿了一身清素的日常白绢衫子,因不是军服,略嫌紧窄,于是照着渤人的习俗,将左肩与左袖卸到腰间。使的是一张乌木的长弓,这对一个孩子而言实在是过于强横了,手臂的劲力与弓弦相持太久,发起颤来,使得他瘦伶伶的身子看起来也像是一道绷紧的弓弦。但他只是端凝地使着力气,目光不曾稍稍离开靶心,小脸被隔着纱帘的天光抹上一层金粉似的黄影子,如同一尊小小的泥金像,瞳子是饱酣的两点墨。

王士珍没有去惊扰他,而是抱臂静静地看着。

三箭逐一搭上弦,都朝靶子上射了出去。射术中有所谓“连环”,起势大致如此,讲究流畅迅疾,可李鄯射得并不快,去势却极其沉实。第一支稍偏了些,后两支都攒在铜钱大的靶心上,挨得那样近。桦木箭杆铮铮震荡,互相敲出闷钝的声响来。

王士珍微微一惊,他没想到这少年的箭术竟然相当不错。

建立大乾帝国的渤人崇尚骑射,也间接的影响到了中原人。很多中原人也喜欢骑射,王士珍也不例外,在弓箭上颇有造诣,只是自从引进了洋枪之后,他的弓箭便有些荒废了。

但他没想到的是。面前的这个看似羸弱的朝鲜王子,弓箭竟然能练到这个地步。

“王将军,你告诉我,君王治世,最要紧的,是什么?”李鄯问道。

“是韬略和武艺吧……”王士珍没想到面前的孩子会问出这么一句来,他愣了一愣,回答道。

“我以为你会告诉我是仁义恤民呢。”李鄯笑了起来。

“那王子认为是什么?”王士珍问道。

“君王治世,仓廪丰实才是最要紧的,饿着肚子没有粮草。什么武艺韬略都是扯淡。”李鄯叹了口气,“象这一次的兵乱,如果兵士们能够吃饱肚子,也就不会起来暴乱了。”

王士珍听了孩子的话,不由得连连点头。

“说了这么多,王将军也不理我,真是的。”李鄯弃了弓,来到王士珍的面前,眨了眨眼,眼中闪过顽皮的光芒。“你身上是有好吃的吧?我闻着香气了,我肚子饿了,开始叫唤了。”

王士珍听到他肚子里传来的咕噜咕噜的声音,不由得笑了。

他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一层层打开。

李鄯眼睛一亮,抽了抽鼻子,嗅着了焦甜的米香,欢呼道:“是油炸糕!”他捧过纸包,整张脸便如狼似虎的埋了进去。

油炸糕是乾国东北地区的家常点心,闻起来香甜。入口却粗糙,小时候王士珍经常买着吃,一个铜子好几块,但在这里,区区油炸糕竟是寻不到的,王士珍想吃的话,非得特意嘱托通报舰或运输船上熟识的人从天津捎来。

由于在路途上辗转数日,原本松糯的点心都捂出了油气,变得有些干硬黏牙,孩子吃得直打嗝。

“我去给殿下倒水来。”王士珍站起身正要离去,李鄯却分出一只手来拽住了他的衣角,急忙摇头说:“不要不要,喝水就、就不香了。”说着,又是一个响嗝,顶得细弱的身体都跳了一跳。

回到寝室,一大口水灌下去,李鄯猛烈咳呛起来,一名侍女轻轻地拍着他的肩背,好使他呼吸舒畅些。好一会儿,孩子才觉出那梗塞着的粉团渐渐顺着胃肠滑落下去,终于扑地一声落进肚里,像个结实的小拳头猛然揍下一拳,干嗝好了些,一时却还止不住。

经了这一番折腾,天已黑透,郁郁的雨却又开始下起来了。

“王将军。”孩子缓过气来,便扬声呼唤起王士珍来。

若有所思的年轻军官肩膀震了一震,随即抬眼应声:“王子,您好些了?”

“王将军,你在做什么?”

王士珍没有回答,反而疾步走来,用朝鲜话向侍女问道:“你们的宴客歌舞中,有破阵舞,或是剑舞什么的么?”

“回将军,宫中从未献演过这类乐舞。”侍女答道。

王士珍思索了片刻,忽然命令道:“为王子穿上外袍与斗篷。”

侍女一愣,她不明白为什么在深夜里要给完和君穿衣。

李鄯从木榻上赤足跳了下来。“王将军?”孩子看着他的保护者,满眼茫然之色。

铿锵一声,王士珍的佩刀出鞘了。那不算什么名刀,只是乾队制式的佩刀,刀脊乌润稳重,如饮饱了血的黑土,不见一丝新淬火的浮亮,锋刃却悉心磨砺过,在灯烛下犹如半轮幽暗的月,显然是有年头的东西。

王士珍的另一只手,则握着一柄左轮手枪。

侍女吓了一跳,才待喊出尖锐而短促的一声,便被王士珍用刀尖指住了喉咙。

“别出声。”

王士珍面色冷凝,握刀的手使着不必要的力,指节泛白,眼里却有了沉稳而锐利的神光。他的视线始终不曾离开窗外,“王子,请您即刻更衣。”

夜雨绵密地落着,仿佛重重昏蒙的帘幕笼罩下来,精巧的宫城失去了轮廓,只余下灯塔顶上那明炭般的一点红,以及无数穹顶与檐角,兀自在夜里反射着微淡的光。自辽远的黑暗江面,到灯火如珠的江岸,阴暗脏污的庞杂道路上,乃至氓民承接漏水的破碗内,每一处水面上无不激起交错涟漪,与飒飒的凄清声响。在这广大的雨声里,金铁交击的鸣动渐渐响亮起来。

李鄯慌张扣着纽子的小手停了下来。“王将军,那是什么声……”

接着,他把最后一个字吞了回去。

那声音渐渐明晰起来。即便是生长深宫不谙世事的孩童如他,也能听出那是什么了。不是演兵,亦不是破阵舞或剑舞。那是刀剑劈刺砍杀间撞出的凌厉声响——就在距此处不到一里的地方,两百,不,或许是三百柄刀与剑,连同它们的主人一起,正彼此搏命纠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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