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的日常  1.165 义而不罪

类别: 历史 | 秦汉三国 | 刘备的日常 | 熏香如风   作者:熏香如风  书名:刘备的日常  更新时间:2019-08-24
 
“凤凰于飞,刿刿其羽。”

正因凤、凰二鸟,太过醒目,方能引群鸟追随。百鸟朝凤,飞蛾扑火。

亦如前所说,“三南之地”,补全“蓟王威天下”,最后一块拼图。东西南北,水陆并进,四面合围。只需“谋势”达成,中原大地,又能乱到哪去。终归跳不出,蓟王掌心。

正因天生郭奉孝。洞察时势,窥破天机。与六大谋主,不谋而合。郭嘉才出奇谋,欲早将西南夷,收归王化。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又谓“蓟王威天下,从不以兵革之利”。

换言之。对蓟王,乃至蓟国而言。再没有比,一条丝路流金的贸易通道,更行之有效的手段了。

蓟王刘备,只需打通这条自汉武大帝以来,大汉帝国便梦寐以求的通商要道。将蓟国人、物,源源不断注入其中。潜移默化,令天邦上国之风土人情,如星星之火,遍撒沿线夷人部落。不出数载,当起燎原之势。一举焚尽蛮荒。

丝路即动脉。将文明的血液注入西南。深入每一条干道,每一条枝津,乃至每一条毛细血管。遍及山南水北,惠及百蛮种落。如此持续输血。三南大地,自当焕发出勃勃生机。最终孕育出兼容并蓄,包罗万象之大汉风仪。正如羌胡、岛夷一般。

与其用武力,令蛮人畏服。不如循循善诱,潜移默化。欣欣然而心向往之。

亦因蜀身毒道,利益着实巨大。故沿线蛮夷,才各占要冲,据丝路流金为己有,不愿与旁人共享。诸如南中大姓、巴蜀豪右等,更不惜耗费巨资,结好西南夷帅。私筹商队,往来蜀身毒道,牟取暴利。为独占商路。不惜勾结蛮夷,暗行不轨。伏杀官吏,攻掠郡县。种种借口举措,皆是障眼法而已。目的,便是要削弱大汉吏治。只需“山中无猛虎”,“猢狲便可称大王”。

自今汉以来,蜀身毒道已中断百年。然南中大姓,巴蜀豪右,却可暗中通行,往来无阻,攫取暴利。

何也?

宗贼是也。

大汉“非功不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然宗贼无功而坐享富贵。利欲熏心,不思报国。损人利己,不择手段。为垄断蜀身毒道,不惜挑唆蛮夷,祸乱同胞。榨取民脂民膏,吸食社稷血肉。趁天灾行人祸,大肆兼并土地、豢养家奴。岂止傍树而生,分明是毒瘤寄生。

而西南夷帅,占山为王,据水成寇。坐收过路财,亦乐得逍遥。双方一拍即合,狼狈成奸。故屡次西南夷乱,皆有豪强大姓,裹挟其中。无有例外。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扫荡地方宗贼,凿穿西南丝路。为国除奸,势在必行。

郭奉孝,凤凰于飞之计,置明暗双线,藏“平南二策”。

凿穿蜀身毒道为明策。纳三南之地入怀为暗策。

当如何决选,主公自决。

一言蔽之,谋士以己谋人,谋主从不(代)主(设)谋。只出奇策,但凭主公所选(只出谋,不定策)。

明月高悬,老友把酒言欢。

夜风习习,万家灯火阑珊。

“俗谓‘水到渠成’。依老夫所想,主公必先凿蜀身毒道,待天时地利人和,再向化三南百夷,收归己用。闻那西瓯女子,不过十岁。待数年后长成,纳入宫闱,正当其时。”司马徽言道:“郭奉孝之深谋远虑,或不在贾文和之下。”

郑玄叹曰:“只需凿穿蜀身毒道,令天下皆得其利。利益利益,先利而后益。于国、于家,皆大有裨益。那时,即便主公不欲,天下亦会齐声劝谏:和亲‘祝融后裔,大巫之女’,向化百夷。郭奉孝,天纵之才。此计虽弄险,却心怀家国大义。赤诚坦荡。想必,主公定不会怪罪。”

“主公明以照奸,以光融天下为己任。郭奉孝一腔碧血,天地可鉴。所谓‘忠心可嘉’,‘义而不罪’。君臣同契,其乐融融。我等,或‘杞人忧天,伯虑愁眠’矣。”司马徽一语中的。

“然此计着实弄险。”事后想来,郑玄由一身冷汗:“明日,当入宫面见太妃,为郭奉孝讨一门好姻缘。”

“可是主公从妹?”司马徽心领神会。

“然也。主公从妹(刘)菡,年前及笄。本欲嫁甘兴霸为妾,却被婉拒。甘兴霸言,王妹岂能为妾。今亦二八之华,与郭奉孝同岁。”郑玄笑答。

“此女素有大志,非英才不入眼。敏而有才,能书会计。今行走南宫披香殿,为少府中书官。却不知太妃,肯割爱否。”司马徽,略显迟疑。

“郭奉孝,当可入眼。”郑玄颇有信心。

“如此,你我二人分头行事。切莫令郭奉孝被人所忌,徒留污名于世。”司马徽未雨绸缪。二人为国存士之心,可昭日月。

“意欲何为?”郑玄惊问:“过犹不及,取祸之道也。”

“康成万勿多疑,此去秉笔日报也。”司马徽笑答。

待天光大亮,郑玄这便告辞。先打道回府,整理仪容。遂乘车入宫,拜见太妃。为郭奉孝求娶蓟王从妹。所谓安身立命。聘娶王妹,保郭奉孝一世平安,堵悠悠众口。郑玄此举,老成谋国。

毕竟三人成市虎,人言足可畏。蓟王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吾日三省吾身,以免落人口实。一言蔽之,君子当自律。

南阳,林虑山。

天下名士,士林魁首,张俭如今已入古稀。开年七十有一。“高年授杖”,“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

《后汉书·礼仪志》有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王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尺,端以鸠饰。鸠者,不噎之乌也,欲老人不噎。”

“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许“出入官府、郎弟(第)”,还许“行驰道旁道”。拥有诸多老龄特权。

汉代尊老之风,足见一斑。

张俭下车,持鸠杖,入里道。抵达“院中有老松”之草庐前。

叩响门扉,便有女子,丧服出营。

“敢问阿翁何人?”

“老朽张俭,特来祭拜故人。”

“张公,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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