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飞升  第四十二章 画中人

类别: 科幻 | 进化变异 | 不要飞升 | 温言对酒   作者:温言对酒  书名:不要飞升  更新时间:2020-06-20
 
绣春刀的刀刃转向姜慕白之前,莺春先在沈鸿左腿胫骨处踢了一击。

沈鸿接连招架两刀,尽管有护臂格挡,可刀身所携的巨力还是让他左臂一片酸麻,这时失了重心,整个身子向着左侧栽倒,左臂却无法做出支撑动作,只能以肩部着地。

等他从剧痛中缓过劲来,姜慕白的处境已是危急万分。

眼看绣春刀就要斩下一颗大好头颅,莺春的动作忽然出现一霎停滞。

几乎在姜慕白出招的同时,魔化细犬也扑向莺春想要撕咬她的脚踝,莺春抬腿躲过了细犬的尖牙,可细犬并未就此放弃,而是趁着莺春分神时再次进攻。

这次,上下四颗犬牙咬住了莺春的臀尖。

普通猎犬伤不了秘藏境修士,但苟哥是魔化细犬。再者,莺春毕竟是女子,对身体敏感部位极为重视,因此,她挥刀的动作稍有停滞。

紧接着,似乎是恼羞成怒,她竟不顾面前的姜慕白,而是转身将绣春刀劈向魔化细犬。

“苟哥,走!”

沈鸿双目圆睁,高声呼喊,但为时已晚。

刀锋掠过,细犬一分为二。

只剩一个脑袋的苟哥非但没有松口,反而咬得更紧,刀光映照之下,那双赤红的眼瞳爆发出鲜艳色泽。

莺春对这条死狗无可奈何,只好把左手背到身后,摘下挂在臀后的狗头,随手抛向沈鸿。

沈鸿眼睁睁看着那颗脑袋甩着连串的红珠飞向自己,怒、恨、哀、悔,种种情绪皆在心头汹涌,令他不能自已。

“杀!杀她!!!”

他猛地从地上跳起,发疯似地狂喊,可他的喊声都被枪声盖住。

二十发子弹倾泻而出,一把手枪在他手里竟打出了微冲的气势。

显然,秘藏境修士还没有肉身挡枪或刀劈子弹的本事,莺春在枪响之前就闪身跃入一间荒宅,以掩体庇护身形。

枪声停后,莺春刚要现身,却又被几颗子弹逼退。

先前姜慕白抓住苟哥用命换来的一线生机,不顾姿态迅速向后翻滚,此时他已站起身,对着莺春所在方位接连扣下扳机。

以他的视力和枪法,自然射不中莺春,否则先前他会用枪,而不是剑。

开枪,只是为了争取时间。

沈鸿一看就是行伍出身,果然没让姜慕白失望,短短一个呼吸的功夫,他已换上满弹的弹匣。

只是,这时他的手枪已没了用处,因为远处传来了一声怒喝。

“小贼,束手就擒,饶你不死!”

秦长老声如洪钟,话音未落,他的身影由远及近,携着明亮剑光,没入莺春藏身的荒宅之中。

追踪莺春之前,姜慕白已掰碎剑牌一角,向秦长老求援,缺了一角的剑牌仍然具备定位功能,以秦长老半步通玄的修为,此时赶到并不算快,想来或许是在出发之前先去知会了严建淳。

莺春的实力胜过那名疤脸匪首,但不及半步通玄的秦长老,既然秦长老及时赶到,那么结局便已注定。

不过,到了这时还没有其他人现身或逃离,看来宋承望私建的铸剑池并不在这条巷子里。

很可能是莺春发现有人跟踪,于是把他们引到无人的荒郊旧巷,打算一并杀了灭口。

不过倒也无妨,莺春与宋承望关系密切,只要拿下她,就算拷问不出线索,也可以由令狐主事带着她去府衙与宋知城当面对质。

宋知城当的是一地父母官,应该不会为了一口剑胚或是为了保住颜面而拒不承认,到时,宋承望要么乖乖归还剑胚,承受责罚,要么离开定武,叛族外逃。

若他真的逃了,那倒更好。

留在城里,还有宋家庇护。

出了城,宋家公子也不过是山野流民。

想到这儿,姜慕白松了口气,转头看向沈鸿。

沈鸿***贴着脚后跟,跪坐在地上,双臂环绕细犬的脑袋,将之抱在怀中,他脸上既没有泪水也没有鼻涕,可从他泛红的眼白和癫狂的神情里,显现出了比涕泗横流更加深沉的哀伤。

或许于他而言,苟哥不是宠物,而是战友。亲眼看到亲密无间的战友被斩首,该是何等悲痛?

姜慕白张了张嘴,想要说些安慰的话,却无话可说。

这时,轰隆一声巨响,宅子里的房屋塌了。

烟尘弥漫间,两道身影一前一后闯了出来。

先出来的是莺春,她用来遮挡面容的青铜面具已经脱落,左脸颊上有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除此以外,她周身上下至少有十处轻重不一的伤势。

更重要的是,她两手空空。

刀客若是丢了刀,那么离丢掉性命,也就不远了。

见她脚步踉跄,一副随时可能栽倒的狼狈模样,姜慕白并没有贪功冒进,而是奔到沈鸿身旁,拉着他远离莺春,免得他报仇心切失去理智,跑去跟莺春拼命——饿死的骆驼比马大,莺春是秘藏境修士,总该有些压箱底的手段,有秦长老在,他们没必要以身犯险。

莺春看见了姜慕白和沈鸿,但她对他们已没有杀心。

“杀了他们又有何用?剑阁长老来了。”

莺春一面运行透支生机的秘法,催动失血过多的身躯,一面在心中盘算。

“这两个蠢货是生是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生是死?”

“若我活着,剑阁定会押我去府衙,到时公子多么难做?”

“可即便我死了,剑阁也可以拿我的尸首做文章……”

“所以我必须死,必须死无全尸,不,必须尸骨无存!”

“幸好,幸好提前做了准备。”

“本想服侍公子一生,可惜呀,我的命不好,没有这个福分。”

“可惜……”

莺春停住脚步,伸手探进怀里,从上衣内侧的暗袋里取出一个圆球。

圆球表面泛有金属色泽,顶部拉环处贴有一张术法符箓,看见她手中事物,姜慕白双眼瞳孔骤然放大,按着沈鸿的肩膀向地面扑倒,同时大喊一声:“秦长老小心!不要靠近!”

秦长老恍若未闻,非但没有退后,反而加速向前。

莺春转过身,定定地看着步步逼近的秦长老,眼前浮现出当年的一幕幕。

她的命,是公子给的。

十年前,她还是个快要嫁人的小姑娘,什么也不懂,只知道女人这一辈子就该相夫教子,孝敬公婆。

那时闹了魔祸,魔物与乱兵流匪肆虐冀南。

若没有公子,她早就被魔物吞进肚子,或被灾民扔进汤锅。

当时距今已有十年,但她仍然忘不了那口汤水滚沸的大锅,更忘不了锅里沾着浮沫的人脸和手指。

是公子救了她,是公子让她明白,女子也可以读书修炼,也可以在这乱世里出人头地。

为了那个跳下马车、率领仆从砍杀魔怪和暴徒的,全身像闪着光一般的少年,她愿意献出一切。

眼前画面定格在少年向自己伸出手的那一刻,莺春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

她决绝地撕下符箓,身躯霎那间被烈火包裹。

“公子恩情,莺春无以为报,若有来世,愿为公子做牛做马!”

轰隆——

红光笼罩视界,忽然间,那红光散成许多片,四处乱飞。

一片包着鼻子,一片包着耳朵,一片包着肠子,一片包着胃……

片片都是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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