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之书  第三十九章 露西

类别: 奇幻 | 剑与魔法 | 祭之书 | 东方胜   作者:东方胜  书名:祭之书  更新时间:2020-06-21
 
露西当天也是见到了黄金世界树的果实和黄金世界树的种子的人。如果不是打不过海伦娜殿下,面对这种黄金世界树果实这等宝物露西早就上手开抢了。

黄金世界树的种子对露西的作用倒不大,这颗种子唯一的作用是种出黄金世界树,能让精灵一族多出一个部落来。露西本人是半精灵,对黄金世界树没什么需求。

但是黄金世界树的果树就不一样了,任谁吃下去都能实力大涨,便是一个修炼过几天斗气的普通人吃了黄金世界树的果树,起码也是一个圣域,而且还有五百年额外的青春寿命。

半精灵的几百年寿命比起人类来算是长寿的,可是比起几千年寿命的精灵来,还是短命的。

几乎没有人能拒绝黄金世界树的果实的诱惑。可是就算精灵族,也只有一万年才能得到一颗黄金世界树的果实,自己还不够分的。半精灵就算外人了,所以才会住在精灵之森的外围。

就算海伦娜殿下自己也未必能分到黄金世界树的果实,更别说其他人了。

露西本人魔法天赋一般,至少在半精灵中是这样的。在海伦娜殿下的弟子里面,也是垫底的一批。海伦娜殿下,也没办法将部下全部培养成传奇法师。

根据露西自己的判断,百年内自己大约能晋升到20级法师,这可能已经是自己的极限了。

人和半精灵一样,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开始衰老了,从这一天开始,基础属性、斗气、魔力值都会逐年倒退。一百多年后,大约就是露西开始走下坡路的日子。

没有看到过黄金世界树的果实的话,露西可能也就认命了,毕竟自己只是半精灵,不是海伦娜殿下那样的圣精灵。可是见过黄金世界树的果实之后,露西就有了吃一颗的冲动。

当然,再来一百个露西,也不是海伦娜殿下的对手,大魔导师和24级传奇法师的差距那就是天和地。

好消息是露西知道了海伦娜殿下手中的黄金世界树的果实来自于林克,而林克正好住在她的房间。

虽然林克手中暂时没有黄金世界树的果实,不过这个世界上上古巨龙还是有很多的。

纵然林克现在还不是成年巨龙的对手,但是露西觉得可以赌一把,赌赢了晋升传奇,晋升传奇后至少延寿两千年。输了也不过是浪费一些时间。

至于暴露自己的魔法阵构造,这要是不能晋升传奇法师,保密自己的魔法阵构造又有什么用。

反正露西也没打算离开海伦娜殿下,镇守法师塔大概就是自己的宿命。

而对林克而言,半年后的事情林克都不清楚,何况百年后的事情。先渡过眼下才是真的。

露西能教给自己的魔法知识少说能让自己走几百年弯路的,一颗黄金世界树的果实对林克来说,不过是一条上古巨龙,当然,众所周知,屠龙很难。

龙族除了强横的实力,龙族还是群居动物。因为龙族沉睡的时间比较长,不群居就不能保证睡觉的安全。

所以别说林克还是一个半步传奇,就是传奇后,也不是每个传奇都能屠龙的。

新月历991年冬,林克终于完成了五级魔法传送门魔法阵组合和烙印,形成了自己第一个五级魔法,同时也晋级为九级魔法师。

因为两年没回家了,如今十七岁的林克非常想念家人,和海伦娜殿下告辞后,林克从海伦娜殿下那里得到一个魔法通讯戒指,然后林克起身先传送出了法师塔,然后直接用三级飞行术,向着家中里贝城方向飞去。

林克已经知道了海伦按殿下法师塔的坐标,以后想要回来,或者海伦娜殿下相招,一个传送门拉出来就直接到了。不过家中的坐标林克还没计算过。那时候的林克还不会魔法数学。

所以这次林克只好飞回去,不过因为飞行能走直线,原本商队要走一个月左右的路程,林克大约需要日夜飞行七天左右就到了。

飞行六天半,路过自己出生长大的小村子的时候,林克在空中停下来。原因是自己家以前的院子好像有人住了,林克决定下去看看。

从空中落下,正好在以前自家院子里遇到院子的新主人,说来这个人林克也认识,是和林克年纪差不多大的一个小时候的玩伴。当年大家在河里一起摸过鱼,捉过鳖。

林克的印象中,这位比自己早半年去当冒险者了。没想到如今回来了。

抱着一捆柴的小伙伴索亚看到院中的林克:“嗨,林克。”

“索亚,怎么是你。”

“先进来吧。”

林克跟着索亚进屋,索亚给屋里添柴之后,说道:“听说你现在做冒险者了,混的还不错嘛。”

林克在屋中长椅坐下:“还好。你呢。”

索亚:“比不了你,已经退休了。从去年开始,就租种以前你家的地。生活倒也安定。”

“索亚,谁来了。”闻声从厨房走出来一个年轻的少妇。

索亚给两边介绍:“这个是我以前的同乡同伴,林克,这个是我妻子,南希。”

南希脸上神情不变:“你好。”

“你好。”倒是林克有些感慨,这位南希以前是林克在黑山要塞的情报员之一,后来退休了,没想到已经嫁人了。时间过得好快。

索亚说道:“所谓冒险者,就是每天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我在黑山要塞前后作战一年半,我所在的整个团队损伤过半,虽然死去的大部分是新人,可谁也不能在那里保证自己的安全。

后来我认识了南希,想要过上普通的日子,哪怕穷一点,总好过每天提心吊胆的。正好前年回家过年的时候,你家从村里搬走了。要知道村里的土地,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没有多余的。没有你家搬走,我也不能在这里定居。

和村长商量过之后,我拿着做冒险者的时候攒下的卖命钱买了耕牛和农具,就这样在村里定居了。

过几年生几个孩子,到老了把家业交给大儿子,剩下的各奔东西。最后能老死在床上,也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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