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再为人父  第六十八章 四人行

类别: 都市 | 都市生活 | 重生之再为人父 | 玻璃森林   作者:玻璃森林  书名:重生之再为人父  更新时间:2020-06-21
 
“楠楠,这位是?”林狼见到这人直勾勾的就往他们这儿走来,而且看样子像是认识林楠,便开口询问道。

在学校十分大方的林楠,此刻在爸爸面前却是有点不好意思,他挠了挠头道:“他是这家沃尔玛的老板,也是我的粉丝,好像是看过我在赛场上的比赛。”

听到这话,林狼觉得很有意思,他儿子打篮球居然都能在现实中碰到粉丝了。

随后林狼露出了微笑,并看向了这个与他年龄差不多的男人。

平头,身高175左右,面容憨厚,一身大棉袄,脚下穿着一双篮球鞋,完完全全就是一副农村人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这么大一个超市的老板。

不过林狼还是向其伸出了右手并说道:“你好,我是林楠的父亲林狼,请问怎么称呼?”

“我叫汪大山,你叫我大山就行。”汪大山说着一口带点乡下农村味儿的方言。

林楠感觉不出来这种声音,但是林狼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可能是因为前世林狼老了以后一直呆在大城市里,普通话说多了,刚重生回来的时候,才慢慢将口音转过来,所以对口音特别敏感。

好在叶心兰和林楠都没有察觉到。

现在他一听汪大山的清水话,就感觉到了与QS县内的口音有细微的差别。

虽然汪大山的口音已经转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差那么一点点。

事实也的确如林狼所猜想的一样。

汪大山出生于QS县旁边的一个小山村,年轻的时候一个人到县城里打工,后来察觉到了商机,把几年打工攒下来的钱和乡下父母多年的积蓄拿出来,在县里最繁华的一个街道开了一个小超市。

因为当时县城里的超市不多,所以汪大山也是狠狠的赚了一笔。

再到后来,他又抓住机会,拿出所有的存款,并在银行贷了很大一笔钱,成功拿到了沃尔玛在QS县的招商指标。

作为QS县内最大的大型超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沃尔玛这几年生意也是越来越好。

而汪大山也成功挤进了县城内最富有的一批人里面。

但是汪大山一直都很清楚,自己没读什么书,眼光和能力都有限,奋斗到这个地步也算是到顶了。

便将更多的心思都花在了儿子身上。

而他儿子从小就喜欢打篮球,连带着汪大山也认识并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以前他最喜欢的球员是姚明,但是姚明去年退役了,搞得他都不想看NBA了,同时也深知伤病对篮球运动员的困扰和折磨。

幸运的是,今年师说网弄了个全国高中篮球联赛。

汪大山的儿子也正好读高一,而且成功地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虽然只是替补。

于是清水一中的每一场比赛汪大山都全程观看了。

然后,他毫无疑问的成为了林楠众多粉丝中的一员。

因为林楠的球风看着实在是太让人激动了,那种个子不高,但是在球场上能突能投也能扣篮的场景也就在艾弗森身上最能体现了。

而此刻,林楠刚刚一直紧锁的眉头,突然舒展开来。

林楠上次就觉得他的这个粉丝汪大山看着有点儿眼熟,所以当时他才接受了他的请客。

刚刚一听他的名字,叫汪大山,林楠立马就想到了汪劲松。

再仔细一对比两人的相貌,林楠越看越觉得他们就是父子俩。

当即便问道:“汪叔,您是汪劲松的爸爸吗?”

汪大山看着林楠笑道:“被你看出来了,不愧是我的偶像啊!哈哈!”

林楠再次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如果汪劲松见到这一幕就会发现,林楠在同龄人面前和在长辈面前完全就是两个样子。

前者年少轻狂,后者谦卑达理。

林狼也是觉得缘分很奇妙,他在师说网上看过清水一中的球队资料,印象中汪劲松好像是队里的高一替补。

没想到他的父亲是林楠的粉丝。

不过林狼不知道的是,整个清水一中的篮球队员都是他的粉丝。

因为他们全都知道林楠这么强的篮球实力是他爸爸教导出来的。

林狼的同辈人是林楠的粉丝,林楠的同辈人是林狼的粉丝,这父子俩倒是很有意思。

闲扯了一会儿后,终是回到了正题。

汪大山好奇地问道:“你们父子俩买这些东西是要去干什么?走亲戚吗?这买的也太多了吧!”

林狼如实回道:“今天是林楠的生日,他想去山里看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这东西是买着准备送过去的。”

这话瞬间把汪大山狠狠地惊到了。

小孩子过生日,各种要礼物的他都见过,但是这种充满善意的生日愿望他真是头一次看到。

汪大山立马说道:“那我这个当叔叔的粉丝也要献上一份心意,我看你们没买衣服和零食,那我再去叫人拿几箱过来。”

林狼想了想,笑着点了点头:“过冬的衣服可以拿,零食就不需要了,毕竟他们只吃这一次的话,那还不如不吃。另外我们买的玩具和书我来付钱啊!这是我当父亲的心意。”

听到这话,汪大山看了看玩具都是魔方、拼图什么的,他也很快想通了其中的含义。

不得不对林狼高看了几眼,难怪能培养出林楠这么优秀的孩子啊。

汪大山同意了林狼的要求,刚转身走了两步准备去找人拿衣服,又反身回来商量道:“要不我和你们一起去?我把汪劲松也叫上,这一路上路程不短,我们可以换着开车,两个孩子还可以做个伴。”

林楠眼前一亮,偏头向林狼传递了赞同的眼神。

林狼心领神会,大笑道:“那倒是件好事,只是劳烦你们父子俩了。”

“不劳烦,不劳烦,这是做好事。”汪大山立刻回道。

然后大家便说好在门口集合,林狼和林楠父子俩先把东西放到车上,汪大山则去二楼叫人拿两箱子童装。

路上汪大山觉得今天这事做得很不错,带着汪劲松去体验一下贫困孩子的生活,让他学会珍惜眼前的条件。

而且以后要让他多跟林楠一起玩,绝对对他有好处。

可能汪大山自己都不知道,他今天做了一个多么明智的决定。

......

将东西拿到门口后,汪大山看到眼前的大型越野车,再次觉得林狼做事想得十分周到。

更加坚定了刚刚心中的决定。

林楠也是非常自觉的上了后座,将副驾驶留给了汪大山。

越野车的后备箱也因为多了两大箱衣服而被塞得满满的。

接着三人便来到了锦绣花园,QS县最高端的小区。

汪劲松在家里接到汪大山的电话,立马兴冲冲地收拾了父子俩的衣物,然后跑到小区门口,上了越野的后座,和林楠坐在一起。

一上车,汪劲松就扯着嗓门大喊:“林叔好。”

然后锤了一下林楠的胸肌,接着掏出了一个巴掌大的手办,递给林楠,并叫道:“刚刚才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怎么样,这个礼物够意思吧!”

林楠一看这个手办衣服上熟悉的3号,和熟悉的右手放在耳边这个桀骜不驯的经典动作,正是他喜欢的偶像——艾弗森!

“够意思!”林楠高兴的回道,并重重的还了一拳。

就这样,本来的两人行变成了四人行。

一刻钟后,林狼就开着车从县城里驶上了高速。

然后在高速上开了两个多小时才下。

接着又在乡间公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一个叫贫山镇的地方。

一开始车上的林楠和汪劲松,有说有笑,聊得不亦乐乎。

前排的林狼和汪大山也是随便聊着天。

到后来,两个小孩就感觉是在煎熬,头一次坐这么长时间的车,而且又不知道在车上干什么。

虽然车上坐着跟真皮沙发差不多,但这种长时间坐在车上的感觉,真的比体力训练还要累。

就好比站军姿比齐步走、踢正步累一样。

两个大人倒是一直聊,都是农村长大的,什么苦没吃过,坐几个小时的车算什么。

以前挤火车的时候,站几天都是常有的事。

所以说啊,现在的小孩子很多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晚上,林狼在贫山镇找了个旅馆,开了两个标间,这里已经是镇上环境最好的了,但感觉比县里一般的都不如。

接着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林狼和汪大山还喝了点儿小酒,然后便各自回房睡觉去了。

因为明天的山路很颠簸,而且在车上的时间可能比今天还要长,所以林狼便让大家都早点睡,养足精神。

小旅馆也没有空调,更没有沐浴,林狼找旅馆小老板要了两瓶开水,给林楠和自己泡了个脚,然后便脱衣上床睡觉。

林楠倒是上床就睡着了,不得不说他这良好的作息习惯已经成了一个生物钟。

林狼却是靠在床头,看着窗外。

他非常明显的感觉得到这里的温度比家里低了好几度,而且明天越往山里深处走,温度只会越来越低。

不过,相比城里,好处是空气比较新鲜一些,而且窗外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比城里的更多、更亮。

最后,林狼在手机上再研究了一下明天进山的地图,确定了基本上是一条直路,这才躺下闭眼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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